近日,湖北一名高考生将母校起诉至法院,指控其未兑现高考后的奖金承诺。此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背后折射出了学校诚信问题的严峻现实。十堰某高中为吸引生源,在该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奖励”。2022年6月,该校学生小王考入985工程”大学,小王要求该中学支付奖励未果,故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最终在茅箭区法院审理下得到解决,法院判决学校支付学生5万元奖励款。审理过程中,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审理认为,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王同学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王同学考上“985”大学,符合招生简章约定奖励对象,王同学主张该中学给付奖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因此学校应承担支付奖金的责任。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学校诚信问题的广泛思考,近年来,学校在争夺优秀生源的竞争中,不惜开出丰厚的条件来吸引学生和家长的注意。然而,当承诺不兑现时,不仅伤害了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千千万万的学生树立了一个言而无信的坏榜样。网友表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讲诚信最为重要,无法做到就不要去承诺,许下的承诺就要做到,否则会得不偿失。
近年来,随着对人才重要性认识的逐步提升,以及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竞争,各地学校往往开出丰厚的条件来抢夺优秀生源。学生既是教育产业的消费大军,同时相对于学校又处于弱势地位,当其权益在受到损害时,如何有效保障,是整个社会都需要深思的问题。承办法官介绍,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学校为了争夺生源而对学生及家长开出的丰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当忠实履行。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千千万万学生树立了一个言而无信的坏榜样。对学校而言,生源的竞争也不能光凭经济实力,更要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质量。正所谓身教大于言传,对教书育人的学校来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树立好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