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气象台监测,今年第4号台风“泰利”的中心,已于17日22时20分前后在广东省湛江市南三岛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13级,成为今年登陆我国的首个台风。“泰利”登陆后于18日凌晨,移入北部湾,有可能于18日上午以强热带风暴级或台风级在广西沿海再次登陆。
19日在越南北部减弱消散,受台风影响,多地宣布,已经做好停工、停课准备。与此同时#台风天符合条件员工可拒绝上班#冲上热搜!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如果三防指挥部要求在应急响应期间全市范围内实行“四停”(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遵守规定。
据了解,台风天气实行四停,此通知属于行政决定,用人单位有必须遵守的义务。如果台风天气用人单位仍然强行要求员工正常出勤上班的,员工可以拒绝,且此行为不构成旷工。因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在政府部门已发出停工通知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出勤,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其处罚行为无效。
如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职,属于典型的违法辞退,要支付赔偿金。如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需要而必须出勤的,如交警部门的协警人员、交通救援人员、野外施救人员等,则应当上班履行职责,如上述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以台风为由不予出勤,则用人单位可对其按旷工处理。
台风天迟到了,要扣钱吗?暴雨台风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并无规定可以免责,迟到了依然可能扣钱。但是,如果当职工因气象灾害红色预警造成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以法定假日、休息日补偿,不得因此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如果上下班被砸发生伤亡是否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规定主要是考虑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为保护弱势群体而做出的特殊规定。而对于上下班途中因台风吹倒、摔倒、被砸到等发生伤亡的,因为并非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损害,也没有法律依据,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意外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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