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一件欢乐祥和的事情,但是总有些地方出现恶意闹婚,导致参加婚礼的人员都不愉快。近日,在云南省曲靖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低俗婚闹事件,一名伴娘被伴郎们用透明胶带绑在电线杆上,在脚下燃放鞭炮,旁人竟无人制止,还在旁边看着笑,围观拍照。这样的行为不但不会给婚礼带来欢乐,反而容易发生危险,使婚礼气氛变得紧张。
这段视频的字幕显示拍摄于6月9日,画面中一位伴娘被伴郎绑在电线杆上,用透明胶带绑住双手,其他人又用胶带缠绕了好几圈,最后又在她脚下点燃鞭炮。另一段视频中则是两位伴娘被绑在电线杆上,一男子点燃鞭炮后扔到伴娘脚下,情急之下伴娘还爆了粗口。这段视频被多家省市融媒体中心官方视频号转载,也引来网友热议,大部分都对这样的“低俗婚闹”行为表示谴责,“太危险了,烧了裙子伤了人怎么办?简直是胡闹”“这叫欺负人,哪有这么低俗的闹婚”,还有网友建议这样的行为伴娘可以报警。
11日上午,记者致电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此事并不了解,曲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方面则表示没有收到类似的报警或者信息。11日下午,曲靖市麒麟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已经收到了市政府办公室的询问,正在核实此事是否发生在该区。富源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将对此事进行核实。
一位曲靖的婚庆策划从业者告诉记者,类似这种婚闹行为在当地非常少见,也不是当地风俗,而是近五六年才从外地学来的。王先生也没有见过伴娘投诉或报警的情况,“可能伴娘也默认这个事情,就是大家闹一闹,有些就是无奈,只要没伤到自己,也是碍于跟新人的关系,也不好去报警处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对于婚闹行为应该具体事件具体分析,对于视频中的这种行为,恶俗婚闹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婚闹”行为不仅是破坏社会公序良俗的低俗行为,而且是对伴娘等被侵权者人格权的侵害,直接触犯了民法典关于人格权的相关规定。此外,付建认为,恶俗婚闹者还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当婚闹者的婚闹行为超出界限,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涉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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