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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怎么收遗物(对人工智能常见的误解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6-13 12:02:12作者:小编酱

对人工智能常见的误解有哪些

1、我们先讨论语言

爱人去逝三年了我伤心无法自拔怎么办

谢邀!你爱人已经去世三年了你还处在伤心眷念的痛苦之中无法自拔,说明你们的感情至深。但你的爱人已经离世你必须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最痛苦最悲伤你的爱人也不会回到你身边。所以,你要调整心态走出阴影,逝者已逝,生者如斯。爱你爱人的爱去爱自己,我想你爱人的在天之灵会笑看你的,你爱人会安息的。

古代的活人陪葬,人进去以后能在墓穴里活多久

朱元璋墓中有大量陪葬女子,可奇怪的是,她们的双腿都呈现O形,似乎被人有意掰开,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原因是活埋造成的,活人陪葬是一种十分残忍的现象,没有人会心甘情愿陪葬,所以陪葬的妃嫔会被提前迷晕,当被活埋进了坟墓,已经没有办法逃生了,这时她们会十分地恐惧,拼命想要逃跑,但却由于缺氧导致无法呼吸,由此用尽全身力气想要逃生,此时双脚打开就是一种真实的逃跑状态。

人殉制度的由来和变迁

人殉是一种极端残酷、血腥的丧葬制度,从殉者往往不是自愿,比如明代殉葬就十分残忍,从殉者会吃完最后一餐,然后统一聚集在一间屋子里,这时会为他们准备一个木头床,在房梁上悬挂着一根根挂绳,让从殉者自己站到小床上把头伸进去,然后有专人会把小木床撤走,从殉者因此窒息而死,这个殉葬场面十分惨烈,往往哭声震天动地,可即使如此也无法改变死亡的命运,因为有一双双眼睛正在盯着这群人,他们根本无法逃脱死亡的命运。

所谓的活人陪葬也被称为人殉,从殷商周时期便开始兴盛,秦朝人殉规模达到顶峰,后又在西汉时期迅速衰落,明代朱元璋重新兴盛,直到清朝结束,这种“吃人”的制度才告瓦解。

人殉又分为生殉和死殉,生殉就是活着进入陵墓,死殉就是先杀后葬于陵墓,1976年,在安阳武官村殷墟王陵区内,发现生殉的人数规模达到了五千余人,墓地周围有一个人祭坑,排列着1400余个坑位,其中大多数为未成年的儿童,有些被砍头,有些被锯掉手足,还有一些带着刑具,这便是典型的死殉。

古代之所以采用人殉的,与“灵魂不死观念”有很大关系,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一直存在,灵魂会超脱,经历从阳间到阴间的过程,这是生产力低下时期无法解释生命归宿的迷信心理,比如秦始皇就迷恋长生不老之术,甚至派出徐福东渡祈求仙丹。为了让帝王在阴间也活得舒适,他们便需要保卫者、服侍者作伴,不仅要把生前所有的生产生活用具一并陪葬,还要将妻妾、大臣、奴隶都带入陵墓,供自己使用,由此产生了“事死如事生”的说法,也就是帝王死后侍奉也要同生前一样,至少在人物、规模、等级上不能低于生前。

这种制度被无数人的反对,所以在春秋时就有所收敛,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进行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殉葬,70万民众耗时30年建造了陵墓,建完之后秦二世一声令下,一万多名工匠直接被堵死在了墓道之中,由此关于陵墓的秘密便无人知晓,后又在墓上种植草木,伪装成一座山。

此后汉废除了人殉,唐代人殉偶有发生,到了元朝,由于文化程度低,人殉又得到了恢复,朱元璋时奉行“元规明随”,导致人殉再次兴盛,从殉者也多为嫔妃和宫女。虽然明英宗感念道德沦丧予以废止,但依然屡禁不止,不得不说封建思想的荼毒根深蒂固。

从威逼利诱到强迫殉葬

春秋战国吴王阖闾干过一件十分不地道地引诱殉葬。他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儿,一天,有民众进献了一条罕见的白色鲤鱼,吴王十分高兴,马上煮了吃,自己吃完一半后,将剩下的一半留给了女儿,可被宠溺惯了的女儿看到一半的鲤鱼却大发脾气,说道“父王把一半鲤鱼给我吃,这是对我的侮辱,活在世间真没意思”。于是就在房间里上吊了。

吴王知道后万分悲伤,于是在城外修建了一个巨大的陵墓用于厚葬女儿,在女儿的棺椁里放满了金鼎玉器、珍珠玛瑙、绫罗绸缎作为陪葬。在举行葬礼当天,吴王让很多舞者在大街上跳舞,还专门抓了几只白鹤吸引路人,翩翩起舞的白鹤立刻引来了无数百姓驻足观看,并随着白鹤前行,不知不觉间,这些百姓走进了吴王女儿的陵墓,此时,吴王让人启动开关,放下了万斤巨石,将百姓和舞者全部关进了陵墓,无论他们如何喊叫都无济于事,于是他们连同白鹤,统统成为了吴王女儿的陪葬品,这件事很快传遍全国,举国上下对于吴王的卑劣行径无不恨之入骨。

所以很多人殉葬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大部分是威逼利诱的结果。在生殉时,为了避免逃跑,会将从殉者进行固定,比如开篇提到的活埋,就是先把从殉者的手脚捆住,然后摆放成一定的姿势,随后在进行活埋,整个过程十分漫长,更让人绝望,因此有些从殉者甚至会主动提出“求死”,然后再下葬。

殉葬者名单大多数是继任皇帝和大臣们共同商议决定,一般为地位较低或没有生育的宫人,也有极少数“自愿殉葬”的宫妃是出于个人感情和亲属考虑。

嫔妃们在帝王死后,往往会被赏赐白绫、毒酒等,这时后宫中往往哭声震天,不知道的以为他们多么的想念,但实际上她们多半是为即将赴死的自己感到悲哀。朱元璋时期,妃嫔们还往往会被强灌水银,水银剧毒,喝进去内脏如翻江倒海,死前剧痛无比,但死后尸体却不可以长久不腐,因此很多嫔妃们永远保持着年轻貌美的状态,这就是皇帝们希望她们青春永驻的极端做法。

活人陪葬并不都是活着进去,死亡时间在于殉葬

死殉由于入墓前人已经死亡,所以并无死亡时间一说,从殉者多久会死去主要针对生殉,而生殉又分为三类,一类是妃嫔、宫女,一类是平民,一类是陵墓建造者。

生殉存活时间主要在于氧气饱和程度,因为陵墓完全封闭,几乎所有进去的人殉都将死于缺氧和饥饿。

有一项统计研究表明,如果墓道中的殉葬者人数少于18人,那么他们存活时间不会超过三天,如果殉葬者人数超过18人不到56人,那么他们存活时间为一天,而一旦人数超过56人,那么他们的存活时间可以用小时计算。

这只是一种理论估计,实际上在陵墓中,他们的死亡时间还将更短,大多数都是按照分钟来计算,这主要是因为恐惧心理造成的,墓地本身幽暗恐怖,即使有类似长明灯等存在,也是在消耗氧气,一旦陷入无尽的黑暗,凄凉寂静的墓地里连掉根针都能听得见,这种心理效应十分恐怖,与蒙眼割手腕有一样的效果,最终都将死于恐惧。

还有一些装入里活埋的,中正常来说最多能容纳500升空气,氧气不超过21%,如果按照成人每天消耗550升氧气来计算,理论存活时间应该在四个半小时左右,但这是在氧气浓度不变状况下,如果情绪紧张,耗氧量增加,一个正常装在里活埋的人,连一个小时都支持不到,如果将从殉者直接埋葬,死亡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

还有一些陵墓,知道要将工匠关押进来,会提前设计一些机关,一旦工匠们被推进墓道,便会触发机关夺取性命,防止他们破坏陵墓,这种虽然并不人道,却真实地存在,让人想想就头皮发麻。

另外,有很多殉葬者并不是和皇帝同葬,而是在皇陵附近陪葬,能与墓同葬是一种极高的礼遇,由此显示出等级森严的封建体系,落后愚昧不过与此。

结语:

人殉制度是古代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思想产物,随着时代的变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欺骗到逼迫再到自愿,很多殉葬者在死前生不如死,虽然死者得到了“享受”,却是一种极端自私、残酷的体现,殉葬者能够活着走进墓地算是比较走运的,很多人进入墓地已经死去,死亡时间更是无法自己掌控,多则几小时,少则几分钟,而死前受到的心理压力要远远超过对死亡本身的恐惧。

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56岁的王婶在女儿家住了三个月,准备收拾行李回去,临走前一晚,亲家公突然来敲门,让王婶留下来,两人搭伙过日子。王婶听了,有点手足无措,去找女儿商量,女儿女婿知道了,都很支持。

王婶是一个苦命人,年轻时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了前夫,生了一个女儿。

婚后没多久,前夫就露出了真面目,整天不上班,待在家里好吃懒做,没上进心,就靠王婶一个人挣钱,王婶每月一发工资,前夫就会找她要钱,拿去吃喝玩乐。

王婶只要不给,前夫就会家暴她,最后王婶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选择了离婚。

王婶离婚那年,才30岁,一个人带着女儿净身出户,什么都没要,兜里就两百块钱,日子过得很难。

没有人帮着带孩子,王婶只好把女儿带到身边,两个人住在狭窄的出租房里,屋里只能摆下一张床,和一个柜子,连饭桌都没有,夏天热得不行,蚊虫又多,冬天屋里冷的像冰窖。

但在这样的环境下,王婶和女儿还是乐观地生活着,为了给女儿更好的生活,王婶肯吃苦耐劳,一个人打两份工,每天起早贪黑。

王婶每月拿到工资,就只留500块钱在手里当生活费,剩余的钱都存在卡里,因为王婶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给自己和女儿买一套房。

这样艰难的生活过了十几年,女儿终于长大成人,王婶也凭自己的努力,在城里买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这是她和女儿的家。

这期间,很多亲戚给王婶介绍对象,劝王婶找个男人嫁了,一个人带孩子累,何况女儿终究会嫁人,到了那时,一个人生活会孤独。

王婶都拒绝了,不想再嫁,也许是受第一段婚姻的影响,不愿相信爱情,还有就是不放心女儿,等女儿成家了,再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

好在女儿争气,从小学习成绩就好,从不让人操心,还考上了重点大学,大学四年,女儿一边上学,一边兼职赚钱,很少找王婶要生活费。

女儿大学毕业,就去了一所中学当老师,工作稳定,待遇也不错。

工作没两年,女儿就有了对象,女婿也是老师,家庭条件还不错。

女婿也是单亲家庭,母亲才四十几岁就生病去世了,父亲一个人生活,没有再娶。

女儿和女婿订婚的时候,王婶和亲家公见了一面,亲家公也是文化人,谈吐优雅,看着就绅士。

吃饭的时候,亲家公很热情,给王婶夹菜、倒水,王婶对亲家公的印象很好,觉得女儿以后嫁过去不会受委屈。

女儿结婚没多久,就生了孩子,女儿平常要忙着上班,没有婆婆,亲家公也没退休,就没人帮着带孩子。

女儿还没生产,就提前打来,让王婶去带孩子,王婶心疼自己的女儿,二话没说就收拾好行李,搬到女儿家去住了。

王婶去了女儿家,任劳任怨,每天除了带孩子,还要洗衣做饭,干家务,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给女儿女婿减轻了不少负担。

亲家公没有出力带孩子,心里觉得愧疚,知道王婶很辛苦,所以每个月亲家公就拿2000块钱给王婶,算是辛苦费。

王婶也很通情达理,没有收亲家公的2000块钱,毕竟这是自己的女儿,帮着带外孙也是应该的。

王婶带了两年的孩子,很辛苦,累得腰酸背痛,有时晚上疼得都睡不着觉,女儿看王婶身体不好,想请保姆干家务,这样能减轻一些活,王婶不愿意,舍不得花钱。

好在亲家公退休了,亲家公知道情况后,立马去了儿子家,跟王婶一起带孩子。

有了亲家公帮忙,王婶轻松了许多,两人分工明确,王婶负责带孩子,亲家公就负责做饭,收拾家务,两人搭配得很好。

自从亲家公来了,每天都给王婶做各种美食,家里的活也不让王婶动手,有时,两人还争着干活,王婶打心底里觉得亲家公人好。

每次,王婶和亲家公带着外孙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夫妻。

有次,王婶和亲家公在超市买菜,碰到了一个邻居大妈,邻居大妈对王婶说:“你家老伴看着真年轻”,王婶听了,都有点不好意思,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王婶和亲家公相处了一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就像一家人一样。

外孙三岁的时候,去了幼儿园,王婶在女儿家闲不住,就回老家去了,女儿和女婿就自己接送孩子。

王婶一个人回到老家,屋里空荡荡的,突然没有外孙和亲家公在身边,还有点不习惯,但那终究是女儿的家,经常住在一起,难免会产生矛盾。

王婶回去没几个月,女儿又打来,说亲家公把脚摔骨折了,行动不方便,需要人照顾,他们要忙着上班,亲家公又不愿请护工。

所以,女儿和女婿思来想去,只有让王婶来照顾亲家公,两个老人合得来,这样也放心。

王婶又去了女儿家,只是这次是去照顾亲家公。

亲家公腿脚不方便,坐在轮椅上,王婶把亲家公照顾得无微不至,每天一早,王婶就起来做早饭,吃完饭,王婶就推着亲家公出去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两人有说有笑的。

王婶很有耐烦心,亲家公喜欢喝鱼汤,王婶就经常炖鱼汤,还把里面的刺挑出来,这样吃着才方便,亲家公喝着没有刺的鱼汤,心里暖暖的,觉得亲家母很体贴。

在王婶的悉心照顾下,亲家公的脚恢复得差不多了,可以下地走路。

王婶在女儿家住了三个月,亲家公也不需要人照顾了,王婶就准备回老家去,女儿女婿都让王婶留在城里,别回去了,王婶不愿意。

临走前一晚,王婶正在收拾行李,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王婶打开门,以为是女儿,结果是亲家公。

亲家公站在门口,摸了摸头,还有点不好意思,对王婶说道:“亲家母,感谢你这几个月的照顾,没有你的照顾,我的腿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好”。

王婶听了,回道:“亲家公你跟我客气什么,咱们都是一家人,是我应该做的”。

亲家公笑了笑,停顿了几秒,说道:“亲家母,这些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我不想你走,你就别回去了,留下来我俩搭伙过日子,你看如何”?

王婶听了,有点手足无措,脸一下就红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其实王婶对亲家公也有意思,只是一直没说出来,两人在一起相处这么久,王婶知道亲家公人好,能值得托付终身。

亲家公突然主动提出来了,王婶还不知道怎么办?如果答应亲家公了,又怕女儿女婿不愿意,给女儿女婿丢脸,不答应的话,又会伤害亲家公的心。

王婶连忙去找女儿,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儿,没想到女儿不仅没反对,还很支持。

女儿对王婶说:“妈,你为我辛苦了大半辈子,一直没有再婚,现在我成家了,你也应该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以后老了至少有一个伴”。

女儿又接着说:“我公公人挺好的,你跟着他,我们也放心,知根知底,这样还亲上加亲,挺好的”。

王婶听了,也觉得女儿说得有道理,自己单身这么多年,是该为自己的后半生着想。

女婿在旁边听了,也支持王婶跟自己父亲在一起,女婿还对王婶说:“妈,你放心吧,跟着我爸,你肯定会享福的,不会让你干一点家务”。

女儿女婿都这么支持,王婶心里也没什么顾虑了,决定留下来,跟亲家公搭伙过日子。

没想到王婶都56岁了,还能遇到合适的那个人。最后,王婶留在女儿家,和亲家公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两人都退休了,每天在家带孙子,一家人过得很幸福。

回到题主,与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丢人吗?

通过王婶和亲家公的经历,我觉得不丢人,和亲家母搭伙过日子,这是一件好事,能亲上加亲,一家人也会更和睦。

而且对子女也有好处,那就是财产上不会有纠纷,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最后两个人的财产都是儿女的,外人得不到。

还有和亲家母搭伙过日子,以后老了,两个人能互相有个照应,这样子女也轻松,能减轻子女的负担。

所以,只要两个老人是你情我愿,真心相爱的,那么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就不丢人,我相信子女也会支持的,不会去过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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