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进行解读。其中,
关于快递电子运单,应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快递电子运单是记录寄递用户信息的载体,近几年随着电商市场的发展,电子运单的数量十分庞大,目前每年完成的快递件量超过1000亿件。但同时,因为这张小小的电子面单,信息泄漏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事件层出不穷,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就在3月15日,“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一批案例中,
包括江苏公安机关破获黄某等人利用木马程序非法获取公民购物信息案。江苏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等人,勾结快递公司内部员工,通过在公司内部电脑安装木马程序等方式,窃取物流寄递信息,并向境外诈骗分子出售,非法获利2500余万元。江苏公安机关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查获快递面单信息数据一批。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刚在4月7日的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快递电子运单作为记录用户寄递行为的信息载体,其信息泄露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此次《快递电子运单》国家标准吸收了目前快递企业的有益实践经验,对个人信息显示、加密处理等进行了具体明确规定,有效提高了快递电子运单的安全性。
各大快递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加快推广虚拟号码、隐私面单等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技术,从源头阻断不法人员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渠道。目前,各快递企业相关核心信息软件系统均已通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安全保护等级均达到第三级(S3A3)标准,有效夯实网络和数据安全基础。以圆通、极兔为例,两家企业针对前期技术检测和渗透测试中暴露的漏洞隐患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开展了信息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所有发现的风险漏洞及时整改到位,并提供了多种信息违规投诉渠道,建立了针对内部从业人员偷拍面单、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等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
具体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
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手机虚拟安全号、电子纸等技术手段,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
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加密的信息内容,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相关管理部门,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
涂刚表示,未来,随着国家标准的广泛采用,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将不断规范,社会公众对快递电子运单信息保护直观感受将明显改善,快递领域信息安全管理将得到有效加强。
去年6月,中通快递与抖音电商达成共同推进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作,中通快递将为使用抖音电子面单的消费者全量提供隐私面单服务,对快递面单上的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脱敏,使用星号符号将消费者手机号部分数段代替。
去年6月底,
圆通也对外宣布基本实现全网除电商平台寄件外的快件隐私面单全覆盖。去年,圆通还成为国家邮政局快递隐私面单推广应用试点,采用“电商平台-自有平台-第三方打单软件”三步走的方式。
去年3~9月,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网信办3部门联合开展了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在各部门和邮政快递业的共同努力下,此项专项行动成效明显。目前,全行业隐私面单日均使用量超1.5亿单,主要寄递企业自有渠道收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破获窃取、贩卖快递信息案件206起,快递电商信息安全协同治理机制有效确立,寄递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使用寄递服务的获得感、安全感、满足感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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