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很多人最喜欢的消遣方式,尤其是去一些景点较为偏远的地方,住宿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在住宿过程中,游客遭遇突发事件时,游客的权益和酒店的责任成为了讨论的热点话题。近期,一则游客在酒店被蛇咬事件引发了广泛争议。本文将对此事件进行深入探讨。
据媒体报道,2月17日,韩韩(化名)和爱人入住普洱小熊猫庄园酒店,当晚疑似被银环蛇咬伤。截至3月15日(韩韩)还躺在普洱的一家医院里,虽然注射了血清但是体内的毒素还是致使韩韩昏迷依然未愈,视力下降到只有0.3。等韩韩醒过来以后,令人气愤的一幕出现了,自己的行李竟然被酒店人员放到了医院,并且咬伤产生的治疗费用高达4.5万元,而酒店只是支付了一半。由于医院治疗条件有限,韩韩希望转院治疗,但是医疗费没有结清,难以转院。而酒店方表示,此事属于突发事故,酒店只承担过失责任,并非100%承担责任。
据了解,普洱小熊猫庄园酒店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是一家集住宿、餐饮、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度假村。酒店占地面积达3000多亩,环境优美,但由于地处偏远,周边环境复杂,卫生条件和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事实上,对于酒店被蛇咬事件的处理,酒店方和受害者的主张并不一致。酒店认为既然是在酒店发生的事情,该他们的责任一定会负,但是他们认为不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具体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至于医药费用,可以等结果出来后再协商。而郭女士的诉求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本来只是为了住酒店,但是却遭遇如此大的意外。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韩韩是在酒店房间被蛇咬伤,其本身不存在过错,涉事酒店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韩韩入住酒店,双方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韩韩与酒店之间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同时受《民法典》和《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韩韩可要求酒店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首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韩韩付费在酒店住宿,双方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韩韩在酒店内被蛇咬伤,酒店作为商品服务提供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构成很痛违约,韩韩可依此主张酒店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其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1179,1183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相关规定,涉事酒店应当赔偿韩韩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韩韩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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